“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近年,有关准生证难办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而这一现状终于有望改变。国家人口计生委日前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做出调整:要求进一步精简准生证办理程序;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实行首接责任制。政策一经出台便引发广泛关注,各地计生部门也积极响应,表态称将尽快出台具体措施。
多地此前已出台相关政策 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
国家人口计生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而早在该通知下发前,重庆、乌鲁木齐、银川、江苏等地就已经出台相关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
据《重庆晨报》报道,从2009年开始,在重庆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就已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而目前办证的程序暂时没有变动,重庆市计生委表示,待接到正式通知后会做相应调整。
根据天山网消息,乌鲁木齐早在2009年10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后,流动人口就可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携带证明齐全,办理准生证一般也就5分钟左右。”男女双方都是内地户口,或者一方在内地一方在新疆地州,如果双方坚持要在乌鲁木齐办理,首先得满足在乌鲁木齐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条件,然后需要去双方户籍所在地开具初婚初育证明,再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社区签订承诺书办理准生证。
宁夏新闻网报道,2012 年6月份,银川市计生委也下发相关通知,要求简化准生证办理程序:在银川的常住外地人生育头胎,居住半年以上的,女方可以在银川本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准生证。但如果是办理《再生育证》,不仅要居住地居委会出具证明,还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
而根据江苏当地媒体消息,2012年7月1日起,江苏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再生育的,应当依法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目前,江苏省各地正在落实这一办法。南京已率先出台了相关办法,《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于本月起实施,规定:育龄夫妻在南京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服务登记。
各地纷纷表态:京版征求意见稿将出台 吉林将设便民窗口
此外,国家人口计生委3日下发通知后,各地纷纷表态,响应准生证改革政策。
北京市针对准生证简化流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草拟,近期有望公布。意见稿将在简化办证流程上下工夫。《北京晨报》报道,2000年后,北京市废止《北京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实施《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虽然2006年《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曾经过修订,但12年来,北京的“生育服务证”,也只发给夫妻至少一方户籍在北京的育龄夫妇。根据现行北京市计生部门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广东“外来媳妇本地郎”已可申请本地领准生证,计生委称将研究流动夫妻准生证就地办等方案。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广东省计生委、广州市计生局表示,由于两个单位均未收到国家正式文件,因此办证政策暂时不会变化,待收到文件后再研究本地具体方案。目前,广东已有政策列明,男方常住户口在广东省,女方常住户口在外省,因特殊情况也可在广东省申领“生育证”:应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按规定向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
吉林流动人口可就地办准生证,政府将设便民窗口。吉林省媒体消息称,吉林省将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现已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河南将简化生育登记程序,流动夫妻头胎将就地办准生证。大河网报道称,河南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12年8月份,河南省就公布了专门针对流动人口的《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该《意见稿》近日将出台。《意见稿》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意见稿》明确提出取消对无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的经济处罚,不过,如果流动人口违反生育规定,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山东济南准生证7个工作日办结,首问负责制免折腾。当地媒体称,山东济南市计生委表示,要统一按照下发的通知为市民办理准生证。对于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一事,山东省计生委正在等待通知,再做相关研究。济南市计生委表示,在办理准生证时,工作人员应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手续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受理申请的乡镇(街办)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材料和相关要求。对办理主体不明确的,首次接受申请的乡镇(街办)要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及时协调相关乡镇(街办),并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夫妻双方都符合办理准生证的条件下,20个工作日左右即可拿到准生证。
台州市计生委也表示,将结合实际,尽快出台相应的具体措施。
就地办准生证尚需进一步研究操作细则
之前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政策顺利实施,主要得益于户籍管理制度信息化的提高,而异地办理准生证目前还是存在着诸多的不便,多地计生部门表示,流动人口就地办准生证尚需具体的操作细节。
据《成都商报》报道,成都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就国家计生委的通知,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操作细则。比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如何协调沟通?如果夫妻双方分别在多个城市居住过,户籍所在地如何证明其婚育情况?这需要政策上进一步明确。
据青岛媒体消息,通知下达后,青岛市计生委也表示,将结合国家、山东省计生部门的文件制定实施细则。青岛市计生委表示,通知内容是大方向的指导性文件,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青岛的细则文件要等到省人口计生委出台相应的政策后,才能结合国家、省计生部门的文件制定实施细则。
《南方日报》报道称,广东计生干部认为就地办准生证政策落实难度很大:“广东是全国落实难度最大的省份。因为广东不仅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还是全国第一流动人口大省。”据统计,广东的流动人口至少有3100万人,其中省内流动的约1500万人,外省流入广东的至少有1600万人。从去年起,广东建立全员人口信息库,省内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全省联网,而目前国家的人口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一盘棋”管理,广东无法实时上网查询到在粤外省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近年来广东与湖南、广西等邻近省份签订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点对点”交换协议,但执行情况也是参差不齐。
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有专家建议,国家要加快推动人口信息全国互联互通,明确居住地与户籍地的相关责任,只有解决这两个症结,才能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有专家指出,目前对于准生证的办理,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因此,很多人都希望有一个统一的办证流程和规定,而这一点通知中是没有涉及的。我国婚姻登记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要想建立一个统一的准生证办理流程,就需要我们的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因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国未充分建立户籍所在地和居住所在地信息的共享机制,所以建立一种规范、共享的信息系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准生证就地办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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