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减负”当成“耳边风”,继续上早晚自习、周末补课,给学生增加学习压力。
12月6日,辽宁省教育厅对我省6所违规补课学校和学校校长进行全省通报,并要求各市教育局给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今年8月开始,全省中小学进入“减负”学年,《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不上早、晚自习。城市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生不超过8小时,初中生不超过9小时,高中生不超过11小时。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炒作中考、高考成绩等。
但自秋季新学期开学以来,个别地区的个别学校违规办学,各种举报投诉增加。
为此,辽宁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在11月22至24日间采取明查与暗访、分散走访与集中检查、发放问卷与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结果发现有6所学校在早晚间和周末违规补课,其中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竟然在早晨6点就组织全体学生上早自习,本溪市高级中学晚自习上到22时。
目前,辽宁省教育厅和政府纠风办已经要求6所中学所在的教育部门对违规学校和校长进行处理并上报处理意见。
被通报的学校、校长:
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校长马骏)
本溪市高级中学(校长李玉成)
东港市第二中学(校长李宪杰)
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校长王玉林)
营口市鲅鱼圈高级中学(校长李荃)
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校长何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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