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是否畅通?中小学是否收取了择校费?高校热门专业是否抬高收费?20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了解到,从10月下旬起,辽宁省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上述问题都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检查时限为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各地举报电话是否畅通
据了解,本次检查各地、各学校先开始自查,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省检查组将对全省各市政府、教育部门、各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的第一目标就是省内各市政府和教育部门,其中检查的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是否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或教育收费收入;是否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
此外,检查内容还包括各地教育部门是否存在瞒案、压案、查处不力等行为,举报电话是否畅通有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幼儿园是否乱收费
对教育部门检查后,各级学校也将接受一次严格的乱收费情况的检查。对幼儿园(所)检查的重点看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是否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对中小学检查的重点是看各学校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情况和教辅材料滥用等情况。
同时,检查的重点还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等。
高校是否变相抬高收费
高校也在检查之列,对高校的检查包括:是否超出国家计划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是否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是否违规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
此外,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和中介机构联合办学行为也是本次检查的内容之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教育厅、当地教育部门将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根据相关规定,严重违规者将被受到通报批评、记过、停止招生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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