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确定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为避免减负工作一阵风和流于形式,监督工作实施周报制度。对重点监督学校主要督察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寄宿制学校学生起床时间、就寝时间;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及作业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情况;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规范考试情况;学校是否按规定招生。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监督是否按照审批许可的范围开展文化补习;是否以某中小学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上课。监督工作还成立专项治理组,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重点监督的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涉及沈阳市的有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教育集团、沈阳市第一中学、沈阳市第四中学。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涉及沈阳市的有辽宁省实验学校、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虹桥中学、沈阳市雨田中学、沈阳市铁西区启工二校。 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涉及沈阳市的有沈阳市吉龙中小学文化培训中心、沈阳英才教育培训学校、沈阳金桥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学大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世博文化辅导培训学校、沈阳市阳光瑞博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新领航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飞跃教育培训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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