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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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辽宁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下发了《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 《教育规划纲要》),对今后10年辽宁省的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20字教育工作方针,即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并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要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保障机会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学有所教,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在实现规模数量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规划纲要》还确定了到2020年的教育战略目标,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显著、人民满意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教育规划纲要》还分阶段提出2012年、2015年教育发展目标。

同时,《教育规划纲要》还确立了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任务。这些任务包括:全面普及学前教育,让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在县(区)域内基本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向市域及更大范围内推进,确保所有学生能够接受公平的和高质量的教育。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努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发展活力,提高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以提升竞争力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实现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重视特殊教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为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的宏伟目标、完成各项任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扩大教育开放;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机制确保经费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实施重大工程建设、开展教育改革试点和加强改善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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