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在蓉举行的“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论坛上获悉,四川省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最快有望在一个多月后公布征求意见稿,其内容主要是对国家纲要的贯彻落实,再加上针对四川实际提出的部分有特色的内容。与会人员就教育改革中的教育质量标准、评价体系、高中教育等热点展开了讨论。
据悉,四川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从2008年开始起草,经反复酝酿和修改,目前即将完成征求意见稿。如不出意外,征求意见稿最快将在一个多月后,征求公众意见。
成都石室中学原校长、全国高中校长委员会常务理事王绍华在发言中表示,国家纲要中的许多好的理念需要地方的刚性措施配套,否则很难实施。地方纲要中应该明确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有专家表示,国家纲要中回避了当初争论激烈的是否文理分科,地方纲要是否像山东省一样明确、如何明确都值得讨论。
高中教育“边缘化”?
高中校长与大学教授辩论
昨日的论坛上,位于成都郊区的某新课改样本校校长表示,高中教育因涉及高考而被社会高度关注,但高中校长却感觉高中教育被“边缘化”了。“现在小学、初中有义务教育法保障,职业教育有职业教育法,大学有高等教育法,反而高中教育感觉没有法律保障了。”高中学校本来以财政补贴为主,收费项目被主管部门严格限制后,教师们对收入不满,校长们就左右为难。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张建琼教授则认为,高中教育不存在被边缘化的问题。“高中属基础教育,有明确法律保障,即使财政投入达不到校长们的要求,也不能称为通常意义上的边缘化。”
中学是否该补课?
如何规范是公众关注焦点
中学到底是否该补课?成都华阳中学校长祝长水表示,国内大多不允许中小学校随意补课,社会培训机构又很乱,今后如何规划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贾贵州研究员认为,现在不允许中小学随意补课主要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即不允许学校把该上的课不上,而用所谓补课来教授。至于家长送孩子去社会机构补课,则是归市场调节的行为。“相当于政府提供了一日三餐后,你自己去花钱再加个餐。”
张建琼教授也表示,家长送孩子去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主要属于市场化的行为,不能让其与现有的正规化教育纳入同一体系,将社会培训机构列入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不太合适。国家纲要中的规范社会办学行为,倒是合适的提法。
教育质量评价
会不会与高考招生制度挂钩
众多的教育改革措施,最后都涉及到对其教育质量的评价和评判。国家纲要中提出了建立教育质量的国家标准。教育质量的国家标准制定后,会不会与高考和招生制度挂钩?
一新课改样本校校长表示,现在一些中学在教育改革上尝试了一些新措施,包括全省高中课改实行学分制等,但是因为没有明确统一的评价标准,连他这个样本校校长“心里都没底”。因此他呼吁全省能明确统一评价标准,便于改革措施的更好落实。
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叶上雄认为,国家的教育质量标准还在制定中,地方现在制定自己的教育质量标准很难。如现在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面前都被分数评价替代,在已明确高考不取消的情况下,只能在录取方式上增加面试等环节,以对评价体系做出调整。十分细化的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价标准,短期恐难以突破。
贾贵州也表示,现在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主要在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暂时不会与高考招生挂钩。但已明确的方向是,教育评价将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而不是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评价都“同出一门”。(四川日报 祝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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