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11月4日发布幼儿园建设、管理标准,对幼儿园的选址、班级设置、日常活动安排、师资从业资格等做出细致规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结合人口密度、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
幼儿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措施、大门、传达(警卫)室;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通讯发射塔台等。为保障幼儿园里的活动器械安全,所有幼儿园不得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
接收3至4周岁幼儿的小班班额为21至25人;4至5周岁的中班班额为26至30人;5至6周岁的大班班额为31至35人。
严禁幼儿园使用小学教材和不规范用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幼儿园不得增加小学课程范畴内诸如珠心算、拼音、写字、大量的识字背诵、20以外加减法等教学内容,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目前,广西共有幼儿园7554所,其中自治区示范幼儿园99所,仅占幼儿园总数的1.3%,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非常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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