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改革高中招生 特长生升学考成绩占比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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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改革高中招生 特长生升学考成绩占比超30%

浙江省改革普通高中招生 特长生招生升学考成绩占比不低于30%

今年9月19日浙江省发布《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推荐考试评价制度的整体改革,并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创设良好环境,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并推进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今天发布了《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通过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制度,加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与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相配套,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综合组织,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的发展。”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方红峰说。

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总招生数的5%

《指导意见》为高中招生改革确立了框架。将继续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分配比例应达到学校招生名额的50%以上,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单列特长生招生计划的要求。对于在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有特色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同时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提前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普通高中学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提前向社会公布。

改进录取方式 鼓励各地尝试“一档多投”

《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普通高中招生要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

规范招生时间,除名额分配生以保送生方式招生一般应安排在每年4月及以后进行外,其他招生均应在升学考试后进行,保送生招生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

将逐步取消高中学校录取批次。鼓励各地创造条件尝试“一档多投”,给学生更多选择学校的机会。

统一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和体育等六科。并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指导意见》也在基本框架基础上为各地创新留有余地。各地可自行确定考试科目的分值和考试时间,其中体育考试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考试试卷难度系数应控制在0.70至0.75。其次,鼓励各地探索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可采取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和机考等不同考试形式。同时,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加强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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