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实施后,孤儿每人每月的养育标准将大大提高,并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给予政策关怀。这一保障新政策的实施,让全区2.3万名孤儿从中受惠。
从2011年起,广西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扣除中央专项补助后,差额部分按照自治区负担60%、市县负担40%的方式共同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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