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广西决定2011年进行“2+3”形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试点,即学生前2年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后升入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实施后3年高等教育。
据介绍,“2+3”五年制高职的前2年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农村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政策,其招生计划列入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后升入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实施后3年高等教育,按高职教育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和管理,其招生计划列入广西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通知明确规定,“2+3”形式五年制高职主要从参加中考的考生中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合作办学的高职(高专)院校指导。中职教育阶段的新生招生类别为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办学形式、“2+3”学制、秋季入学,双方学校在新生录取登记表上盖章。招生结束后,中职学校将经审批的“2+3”新生录取名单报合作高校,由高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据广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学校申报、教育厅综合评议,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30所高校为2011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主办学校,广西水产畜牧学校等42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与有关试点高校合作的中等职业学校。
广西教育厅要求各试点主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增加经费投入,努力建设一支能满足高等职业教育教学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各项符合“2+3”形式五年制高职特点的试点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同时,必须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追求规模扩大的同时重视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据了解,2011年广西安排“2+3”五年制高等职业(普通专科)教育招生计划11495人,目前已有广西物资学校等多所学校开始招收“2+3”形式教育学生,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职业院校,共招收15个专业的新生。
广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生入学后要根据其成绩决定是否从中职升入高职。对于完成2年中等职业教育后的学生,如果其成绩不符合高校对中职升高职的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学生不考虑进入对口高职院校继续深造,必须读完中职第三年才准予发中职毕业证;如果学生成绩符合高校对中职升高职的有关规定要求,并且愿意进入对口高职院校继续深造的,第二年后毕业并且进入高职院校注册登记后即可为其办理2年制中职毕业证。获得“2+3”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中职教育学籍的学生2年后还需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微博)报名,报名和有关高考成绩的相关要求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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