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扩大考生选择权 利于招生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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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高考:扩大考生选择权 利于招生选拔

《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出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心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有利于高校选拔符合专业的学生

方案中,考生报考高校专业的选择权得到了更充分的尊重。在统一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中,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考生可以自主选报专业。

“这样做,对考生来说,可以增加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覆盖面,有助于扩大考生选择权。对高校来说,既保证了专业培养的必需,又可使符合该专业的生源相对充足,有利于招生选拔。”从事多年招生就业工作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谢书琴说道。

同时,谢处长也提醒考生如果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那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的,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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