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一新生迎接“新高考” 文理不分科 录取不分批
>>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浙江、上海为首批改革试点城市,并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随着9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布,社会对浙江新高考政策的公布也越来越期待。
19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公布《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等环节进行了多方面探索,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至2017年全面实施。其中,文理不分科、录取不分批等多项举措备受关注。
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科
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
《方案》提出,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高考录取不分批次,高校提前2年公布选考科目范围
对于考生的选考科目成绩,普通高校在录取时,浙江要求,要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而考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
这类考试,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
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单独考试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需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要求。
单独考试招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方案》提到,单独考试招生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而专门设计。
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
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三位一体”可安排在高考后
“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测试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方案》指出,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分散考试压力,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高校研究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要求,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为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推进素质教育,试点方案十分重视高考招生改革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校教学改革相衔接。
《方案》提到,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其中,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情况,由高校依据《方案》规定的原则事先选择确定在不同考试招生模式中的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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