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年保40万人就业再就业 最低工资标准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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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1年保40万人就业再就业 最低工资标准或提高

11日上午,广西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南宁市召开,会议对2011年广西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2011年广西将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力保40万人就业再就业。在市民普遍关心的工资方面,2011年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和监管制度,并根据广西实际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十一五”广西城镇新增就业188.32万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表示,“十一五”时期是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大、发挥作用最突出的历史时期。在过去的五年里,全区城镇新增就业 188.32万人,5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405万人,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国际金融危机期间,返乡的288.6万名农民工重新实现就业,其中8.3 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了自主创业。

同时公务员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5年间全区共有33.19万人次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共录用1.79万人。全区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达到88.7%,聘用68万多人。

2011年力保40万人就业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目前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仍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当天的会上表示,2011年广西将制定和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完成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就业目标。

另外,2011年还将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等计划和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农村就业和创业。与此同时,还建立健全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动态长效帮扶机制,增强就业稳定性。

最低工资标准、医保补助将提高

在会上记者了解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将提上议程,从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还将制定工资福利政策向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倾斜政策。

据了解,我区将一进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是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研究解决家属工、“五七”工、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的问题,落实“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政策。

蒋明红表示,2011年,我区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40%的县,要早准备、早启动。研究出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

除此之外,我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将得到提高,落实各项医改配套政策,推进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全面推进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提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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