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已出,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6日,请考生关注。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国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一。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2月23日17时30分前致电我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771-5515406、5515191,联系人:陈老师,钟老师),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rsc@gxciq.gov.cn>rsc@gxciq.gov.cn。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我局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请递补。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0年3月6日。
(二)面试地点: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大楼内。(乘车路线详见附件二)
(三)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面试内容为主,不单独设置专业考试内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资格初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2月25日(星期四)前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704室(请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湖路38号,邮编:530028),接受资格初审。邮寄材料时请在信封外面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职位代码)职位面试”。
须提供的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或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复印件;待业人员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确有困难无法开具的,须经我局同意后,在考察阶段提供,并请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
6)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请提供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照片必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英语水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发表文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凡考生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将取消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2、面试报到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5日8:20至11:50,或14:30-17:00到我局报到。报到地点为我局办公室大楼三楼多功能厅。
考生报到时须出示以上须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的,我局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面试成绩公告
面试第二天,我局将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填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对于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2:1。
按照面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面试的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确保所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联系我局更改相关信息。
2、考生的往返路费、宿、餐等费用和体检费自理;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我局办公大楼;
4、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南宁市滨湖路38号,“东方明珠”大厦旁;
联系电话:0771-5515406,5515191
联系人:陈老师,钟老师
附件:1.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2.广西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面试地点乘车路线。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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