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南宁市在校大学生09年9月份秋季开学时,将由学校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30元。
近日,南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南宁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南宁市在校大学生从秋季开学后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大学生个人缴纳30元,其余部分按相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家庭属于低保范围或重度残疾的大学生,每人只需交20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后,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南宁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相关标准执行。
据了解,南宁市作为全国首批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力争在09年内将驻邕及市属各高校的大学生全部纳入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这将有效解决驻邕及市属33所高校近22万名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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