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大学生每年自缴30元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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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学生每年自缴30元可享受医保待遇

7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南宁市将实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试点工作,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要。

据悉,大学生购买医保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大学生个人缴纳30元,其余部分按相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南宁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

另外,据记者了解,这次的试行工作,有关部门计划在年内将驻邕及市属各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并逐步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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