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的时间,各校的招生情况总是特别受市民关注。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了解到,2009年南宁市市区小学和初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4日、5日两天,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南宁市教育局还重申,公办小学和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7月13日至16日是小学升初中的家长接待日,家长有疑问的,可到南宁市中招办设在三中图书馆的接待地点前往咨询。
【小学招生对象】
3类儿童可在南宁市市区小学就读
南宁市小学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一)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除盲、聋哑、弱智3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升初中】
适龄少年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南宁市教育局规定,初中适龄少年(含残疾适龄少年,下同)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适龄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如果家庭住址距单位办的学校在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路程且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签署意见,并附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初中学校就读。
3.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桂政发〔2005〕27号)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人员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份报名材料不可少
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家长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有: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暂住证(有效期一年),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新生的报名是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初中新生是由南宁市中招办根据城区内初中学校的生源情况统一协调,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材料复核。【文件规定】
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
南宁市教育局要求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南宁市城区小学生入学地段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协调下划定,所有学校的招生必须服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招收新生每班班额为45人,地段内适龄儿童过多的学校每班班额可增至50人。全市统一于6月20日由各小学张贴招生简章,向市民公示。7月18日上午9时正,全市小学统一于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通过家访等形式准确掌握每个学生及其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班主任在收齐本班学生户口簿及住房证明后,对照家长填写的《2009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逐个认真核实并交到学校教导处。《2009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学生类别”按实际情况选填一项,“户口所在地”及“家庭实际住址”要求详细填写,所选匹配路段应与实际家庭地址相符。公办学校和事业办学校初中统一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材料审验时间为7月4日至7月8日, 7月11日至12日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南宁市市区公办初中地段划分情况将于7月11日至12日公布。
【弱智儿童】
特教辅读班设在沛鸿小学
09年南宁市青秀区沛鸿小学招收一个特教辅读班。其他城区、开发区的弱智适龄儿童需要到该校辅读班就读的,家长可携其子女直接到学校报名。
6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09年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星期六、日),具体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请家长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材料到相应学校为孩子报名。
市区孩子就近免试入学
据介绍,此次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各类适龄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原则上,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企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企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如果家庭住址距单位办的学校3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3站)路程而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签署意见,并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小学就读。
报名时,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如房产证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进城务工子女注意办好材料
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南宁市已经停止收取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借读费,09年秋季开学,该政策仍将继续实行。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暂住证(有效期一年),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南宁市教育局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且与学校内其他学生一样享有同等权利,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智障学生可入辅读班
凡拆迁户子女需就读小学的,由其父母持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现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到服务地段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南宁市教育局希望各小学要积极接纳拆迁户子女入学。
09年南宁市青秀区沛鸿小学招收一个特教辅读班。其他城区、开发区的弱智适龄儿童需要到该校辅读班就读的,家长可携其子女直接到学校报名。
南宁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且小学(含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各小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新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
按南宁市教育局规定,各学校已张贴出招生简章。南宁市小学统一于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时整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