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月、7月高自考考试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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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月、7月高自考考试时间调整

从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获悉,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2003年7月有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精神,天津市自考办对2003年下半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作出新的安排。原定的4月份高自考改在下半年举行,7月份高自考调整至今年10月举行。

其中,原7月5日、6日考试课程调整至10月18日、19日进行;原7月12日、13日考试课程调整至11月1日、2日进行。原10月份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不变。原公布的2003年7月份、10月份高自考各专业(金融管理(本科)专业、企业财务管理(本科)专业除外)考试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不变,市自考办不再另行公布考试计划。调整后的高自考报名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

原定7月份安排的高自考金融管理(本科)专业和企业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中的《国际财务管理(0674)》课程的考试与10月份该课程考试合并,于10月25日下午进行。上述两个专业其他课程的考试安排不变。原定7月份安排的高自考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科)专业和商务管理(专科)专业考试调整至10月17日至19日进行,考试课程不变。

原2003年4月份的高自考将安排在今年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考试前一个月通知考生。

2003年4月份考生申请办理的课程免考审批结果、专业类别认定的审批结果、部分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合格证的发放工作将与2003年上半年进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天津市自考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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