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决定,自2003年4月份考试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所有课程考试将全部使用“考试信息卡”。即每个考生在参加每门课程考试时,必须在“考试信息卡”上按规定书写指定的文字,考试结束后,将“考试信息卡”上考生书写的信息进行扫描处理,依据所取得的信息作为考生的电子考籍档案,替代传统方式保存的合格试卷,供在毕业审核时核对考生每一份试卷的笔迹,杜绝考试过程中的替考现象。
实行“考试信息卡”,促进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风考纪的好转,为净化考试风气起了重要作用。通过大力宣传“考试信息卡”的作用,对替考者起着非常大的威慑作用,使替考者从心理上产生压力,减少了其所抱的侥幸心理,同时借助高科技手段,利用考生电子考籍档案,通过笔迹识别技术,准确判别有疑问的笔迹,使替考者无法成功。一年多的试点实践证明,由于在关键课程上使用了“考试信息卡”,替考人数明显减少,2002年年底查出的替考考生的比例仅为2001年年底查出的替考考生比例的一半。
实行“考试信息卡”,进一步提高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水平,解决了手工管理合格试卷的落后状况。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能够高效、准确、及时、安全、永久地对考生的考籍档案进行管理,减少了人为产生的错误,堵塞了档案管理上的漏洞,确保考试信息的完整和真实。随着电子信息化管理方式的运用,极大地减少了建立考生考籍档案所付出的大量人力和物力,把档案管理人员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可以做到长期保存,建立永久档案。
实行“考试信息卡”还具有方便、经济的特点。考生事先不需要采集特殊信息,没有进考场时的繁琐检验,只是在“考试信息卡”上抄写几十个汉字,能够完全保持一种正常的考试心态,恰是在这种正常情况下收集的信息,成为考生证明自己真实与否的唯一证据。不需大量投入资金购买专用鉴定设备,可以节省大量资金,同时考生考籍档案电子化管理也减少了许多人力和物力方面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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