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近日开始在梧州市启动,从而把高校在校学生群体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梧州市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广西首批三个试点城市之一。据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负责人介绍,高校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除了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给予补助资金外,每人每学年缴费20元,由各院校代收,然后统一转入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梧州市现有3所高校,其中,民办一所。大学生参加医保后,不管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如何,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不限定在校办医疗机构或者单个合同医院就诊,可以同其他参保居民一样选择多家定点医院就医,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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