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正在酝酿一项改革——调整相关专业的方向,计划增设能源计量等于当下新兴行业有关的内容。该校教务处处长潘岚告诉记者,如今符合条件的高校能自主设置专业,不必再“受困”于一堆繁琐的上报程序了。
据了解,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凡具备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符合教育部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办学条件等条件的高校,允许其自主设置本校专业,省教育厅对此只进行形式审核。
“高校是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主体,管理与建设好专业是高校应有的办学权力与责任。”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叶志良表示,这项政策给高校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提高了“专业围着经济社会发展转”的速度。
为鼓励高校在设置和调整专业上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充分征询教授代表、行业企业专家和区域产业部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每5年修订一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专业发展规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于当年可自主设置专业;审核不通过的,按照原有专业申报程序增设专业。
“我们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本省鼓励类、限制类专业目录,发布近3年各专业就业、布点、招生以及社会对人才的总体需求等情况,作为高校专业设置的重要参考。”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王国银告诉记者。此外,还将建立新设专业质量监控机制,在新设专业招生一年后以及新设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省教育厅都将组织实施专业办学基本条件与人才培养合格评估,评估结论将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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