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杭州正式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优惠政策,包括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落户等等。
杭州提出,将放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在校区租房或在大学生创业园创办公司,凭校方或创业园管理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就可以办理登记。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如果2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设立合伙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如果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当个体户的,还能按每户每年2000元为限额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期为3年。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有关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政策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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