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育的评价体系不改变,减负是空谈。”、“现在哪个家长敢让孩子减负,有时间就增加课外辅导。”、“现在是用考试来评判,减负又有什么用?”……在教育频道的家长讨论群里,就日前教育部发布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大家发表着意见。不少家长都认为这个减负规定有些“脱离实际”。
据了解,8月22日,教育部发布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包括“零起点”教学、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均衡编班、每天锻炼1小时等要求。意见征求到今天截止。
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已经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将讨论后的意见提交给教育部。“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出,我们就密切关注,并着手我省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李斌说,“省教育厅将从浙江的实际出发,结合2010年开展的全省新一轮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积极向教育部提交相关建议意见。主要就“控制作业量”方面,我们认为小学低段和高段可以适当加以区别:1至3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4至6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虽然学校实施了减负,但是依然有家长在校外给孩子‘加码’。”关于家长们对减负背后的担忧,李斌认为家长的心态和教育理念也很重要。根据现在省教育厅提出的“减负”意见,小学生到三年级,仍然还是延续原先不超过1小时书面家庭作业的规定。他呼吁社会和家长能够理性面对学科成绩和“小升初”,不要片面地追求孩子的“分数”,在小学阶段应该多关注孩子良好习惯的养成和学习兴趣的培养。“希望社会、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做好‘减负’工作,不要出现‘校内减负校外补’的情况,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抓好‘减负’的良好氛围,切实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降下来。”
同时,省教育厅也表示在新学期将结合“千名干部进校园、万名教师访家庭”走亲连心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形成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同时发挥与浙江在线共建的“浙江中小学减负曝光台”的作用,加强“减负”工作督查,大力推进“减负”工作,让学生乐学,让教师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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