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消息:2005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9日至30日举行。10月24日,沈阳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市招考办已在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上开通“自考考点考场信息查询”专栏,为考生提供本次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的免费查询服务,同时考生还可以到助学单位或报名地点领取考试考点考场通知条。
除“高等数学”科目外,有计算要求的科目可以使用不带程序储存功能和信息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词典和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穿着国家机关统一发放的制服参加考试。电子监控系统、“手机探测狗”等监控设备也将在考试中使用,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如果考生不慎丢失了准考证也不要着急,可以在考前到报考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使用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的考生同时还须带居民身份证。考试期间,市招考办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22700621,考生还可通过市招考办在沈阳招生考试网上设立的“招考工作投诉信箱”(zkts syzsks.com)或“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对本次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市招考办还提醒考生,最好在考前提前了解考点学校地址和行程路线,熟悉考点学校环境,特别注意考点学校的名称变化,如市第126中学南校区考点,即原市第91中学,地址为和平区文兴路3号。 (记者 李明欣 实习生 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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