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教自学考试将于10月30日开始,与往年不同,今年对于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双方,教育部门都将实施建议开除、建议解聘、记录在案并公开个人信息等严厉措施。
根据招考部门制定的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的新规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找人替考或者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并处延期三年毕业。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