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广西残联发放2008年第一批广西残疾人助学金,18名考上本科及研究生的贫困残疾学生,每人分别获得一次性资助2000元。2008年被高等院校、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录取的贫困残疾考生,都可以向当地残联申请资助。
据了解,广西残联从2003年开始设立残疾人助学金,2008年的助学金分3批发放,第一批发放时间为7月28日,第二批8月15日,第三批9月10日。广西残联将助学金下拨给各地残联,再由各地残联发放给考生。第一批助学金共有18名贫困残疾学生获得,包括考上复旦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博士研究生的肢体残疾生冯晓桃、被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录取的蒋俊俊、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录取的黎曙等。这18名考上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的残疾学生,每人将获得一次性资助2000元。
广西残联副理事长冯宪说,为了使残疾学生不因贫失学,只要在2008年考入本科、大专、高职等高等院校或升入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的贫困残疾学生,都可以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由广西残联给予资助。名额不限,有多少符合条件的考生,就资助多少。
资助标准为:大学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本科以上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高中视力、听力、言语三类残疾学生和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项目定点学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对已获得其他途径助学资金的学生,受助金额已达到以上资助标准的,不再重复资助;未达到以上资助标准的,予以补足差额。
残疾学生申请资助时,除要求提交《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交录取院校收取学费的数额复印件。已在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二、高三学生,2005年考入特殊教育学院的本科生及2006年考入特殊教育学院的本、专科生,也要提出申请。(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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