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7日。办理要求如下:
一、考生首先向原所在省份提出转考申请,并办理转出手续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省招考办在办理考生转入手续时,对在我省已有准考证号并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绩的考生直接办理,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在我省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考生首先到转入市报名、摄像后参加考试,待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绩后到省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二、省招考办在接到其他省份转出的考生考籍档案后,于每年的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在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上公布。考生确认上述信息后,本人需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三、办理考籍转入现场确认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到省招考办办理,不接受集体办理和委托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年5月、11月的第二周(周一到周五)。
四、外省转入考生到我省办理转入手续时,需提供本人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
1.身份证;
2.原所在省份的考籍转移通知单和成绩通知单;
3.原所在省份和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五、转入我省的课程,应该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接收:
1.国家统考课,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与国家规定一致;
2.省统考理论课、实践环节(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除外),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与我省规定一致,其学分高于或等于我省相关课程。
六、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转入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调防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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