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南昌市小学、幼儿园将于1月19日(农历12月19日)、中学于1月23日(农历12月23日)放寒假。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一日)开学上课。
南昌中小学1月19日起陆续放寒假
根据安排,南昌市小学、幼儿园将于2014年1月19日(农历12月19日)、中学于1月23日(农历12月23日)放寒假。
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一日)开学上课。通知要求,各校教职员工要利用假期备好两周的课,于2月9日(农历正月初十)返校,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中小学生寒假不得进入“三室两厅一吧”
通知指出,各校在寒假期间须合理布置安排好学生假期作业。指导学生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的寒假。各校要教育学生在假期不进“三室两厅一吧”(游戏机室、录像室、桌球室、舞厅、卡拉OK厅和网吧),不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坚决拒绝“黄赌毒”。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燃放烟花爆竹、外出交通、饮食卫生和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
同时,加强健康知识教育、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充分利用寒假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运动、饮食、卫生等行为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促进家长的健康文明理念。要充分利用网上家长学校平台、QQ群平台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途径,进一步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告知家长假期各项活动的具体安排,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家长安全监护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假期活动和家庭教育的指导。
不得在假期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补习班
此外,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和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的作用,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寒假和春节的特点,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慰问老干部、烈军属、帮扶孤寡老人及残疾人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通知强调,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但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恶劣时应立即停止补课。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假期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补习班、辅导班和提高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保证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和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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