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师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通知,要求各高校严防师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活动。
近年来,受社会不正之风和诚信缺失等不良影响,高校在校学生或在职教师参与高科技作弊,各类代考等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致使国家教育考试环境和安全形势愈来愈严峻,公平公正的教育考试形象受到破坏。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在通知中要求,各高校在每年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前,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进行预防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活动专项教育,认真开展法纪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让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明白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
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各高校要严格加强对在校学生、在职教师的出勤、考勤管理;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查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
此外,通知还规定,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试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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