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八项新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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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八项新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9月25日,记者从省人才流动中心召开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最近出台八项新的政策措施,将有力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八项新的政策措施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从2013年起,将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的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见习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70%;取消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地域限制;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从2013年起,本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都可以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人;重点培育5至6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省人才流动中心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则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业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截至9月11日,我省已为2013年全省毕业人数24.63万人提供了就业服务。此外,9月27日省人才交流中心将举办“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江西省招聘大会”。届时,将有近250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1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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