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南昌发布城区中小学秋季新学期新生入学方案,引起家长们关注。据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地段范围将在8月15日公布,初中招生地段范围则将在7月10日公布。昨日有关中招的新闻报道见报后,众多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咨询中招新政。比如因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的,户口正在办理的小孩入学怎么安排?为了解答读者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南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
中小学新生按实际住址入学
读者:因家庭搬迁,户口一时未办好或正在办理的,孩子怎么入学?
南昌市教育局:根据《2013年南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城区中小学秋季入学新生,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等,户口一时未办好或正在办理的,可先凭户口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则上到家庭实际住址所在招生学校报到入学。
读者:学生本人户口虽在城区,但家庭现实际居住地址仍在四县和湾里区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南昌市教育局:针对这种情况,原则上就地安排入学。确因父母工作调动要求转入到城区学校就读的,须由县(区)招办部门开具证明,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到家庭实际住址所在的招生学校报到入学。
家庭住址有争议可申请复议
记者:日前,小学毕业生升学信息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将进入小升初信息审验阶段,审验无误的将当场上报数据,建立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基本电子信息库。在此工作环节中,如对家庭常居住址有争议的小学毕业生,该怎么办?
南昌市教育局:像这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前往所在小学毕业学校申请复议,南昌市教育局将在5月15日至16日组织相关部门、学校对复议学生进行审核,并作出裁定安排,裁定安排后学校不得拒收。
五类学生视为学区新生生源
记者了解到,在今秋新学期新生生源认定方面,以下五类学生视为学区新生生源。
凡属南昌市城区户籍的新生,其家庭常居住址在学区地段范围内的,包括该生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在一起,其父母双方属于支边、公派驻外地工作、援外、在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等流动性工作的,或是父母双方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监护,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抚养的,或是父母离异不在本市居住,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的。
学生父母没有任何房产(生源学校、招生学校和区、市招生部门通过有关渠道查实),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
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没有任何房产,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租房居住三年以上,持有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租房合同的。
父母在南昌具有经市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其子女随父母一方在我市城区居住的。
因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南昌就读,由招生部门根据招生规定裁定安排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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