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外省发生多起幼儿园教师伤害学生恶性事件的实际,赣县着力构建起了“门防、人防、物防、技防、群防”“五位一体”的学前教育体安全网络,全面做好全县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加强“门防”。幼儿园全部建设配备警务室或保安室,并根据园所规模配备专职(兼职)保安,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实施园外人员来园盘问、排查、验证、报告、登记制度,没有相关证件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对带入幼儿园的物品仔细检查,严防外来人员对幼儿人身和幼儿园财产造成侵害,严格执行上课期间园所封闭制,禁止无关人员和园外机动车未经许可入内,严禁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
加强“人防”。严格落实幼儿入园、离园制度,实行接送卡制度,家长接送幼儿必须持卡进入,做到一人一卡,安排专职人员在门口验卡,无卡人员严禁入内,接送幼儿尽量选择固定人员按时接送,如找人代接,必须与老师提前联系,凭接送卡和代接人员的有效证件接送。入园时家长必须将幼儿交到教师手里,离园时教师必须将幼儿交到家长手里,杜绝任何环节的疏漏。在接送期间,幼儿园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安保人员必须在幼儿园门口值班,与公安民警、交通协管员一道,维护秩序,尽快疏散幼儿和家长,尽量缩短人员在园门口聚集时间。
加强“物防”。加大设备投入,增高并加固幼儿园园墙,安装防盗门窗,要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足够数量的防护装备,如橡胶警棍、警械、非杀伤性防卫武器(如辣椒水喷雾剂、催泪弹)等防范设备。
加强“技防”。幼儿园大门、教室等重要部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及红外线界桩等报警设施,已有技防的,要加强已有技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确保与110联网的幼儿园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快速反应。
加强“群防”。 健全幼儿园、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幼儿园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安全演习,如防震、防火、防交通事故、防劫持和拥挤踩踏演习等,努力提升师生的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安保人员和教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危机时刻保护幼儿安全的能力;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召开安全专题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家园联系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密切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与家长无缝交接的管理办法;加强与派出所、社区、行政村等的联系,与公安局调派的警务人员互相配合,督查幼儿园安全工作,成立“安全护园队”,不间断在幼儿园巡查,入、离园期间到园门口执勤;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整治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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