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高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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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提高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记者从江西省政府获悉,2011年江西将安排财政资金14亿余元,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等。

2011年江西省财政将增加安排资金1.64亿元,把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使小学和初中学校的生均经费分别达到400元和600元;同时财政增加安排6000万元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年均补助标准提高250元,使小学生和初中生的年补助标准分别达到750元和1000元,上述两项财政投入总量达7.96亿元。

此外,江西将投入财政资金7亿元,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城镇义务教育“大班改小班”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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