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外公布《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11月17日至11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纲要》涵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体制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目标至2020年,将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5年,使公民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5年
根据《纲要》显示,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积极开展,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在园(班)幼儿达150万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达633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在校生达17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在学人数总规模达138万人。博士授予单位(学校)达到10个以上。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8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5年。
有条件地区推行免费高中教育
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制度。
提升农村教师素质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加大在普通本专科招生中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力度,适时在师范院校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突出教育的主体培训地位,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研究生考试招生办法,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公平、公正的有利于高等学校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建立和完善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
实行分类考试改革,从2013年始,实行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分类考试。
优秀校长管理多个学校
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为重点,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探索让部分优秀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共享先进管理经验。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改造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
农村基层教师工资福利倾斜
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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