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格规范民办高校发布招生广告 弄虚作假将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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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格规范民办高校发布招生广告 弄虚作假将严处

3月2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2010年江西将继续进行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核备案工作,严肃查处广告备案内容与发布内容不一致的院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本省民办高校拟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外省民办高校拟在江西省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一律不得发布。备案时应提交与实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相一致的文本及证明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按照要求,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含糊其辞或夸大其词,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

记者获悉,2010年民办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时间持续到6月30日。此后不再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手续,各校也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违者将从严查处。此外,去年9月,江西已发布《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规定,民办高校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学校须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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