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江西省教育厅提醒,凡来江西民办高校报到的学生,未持江西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在当地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信息,一律不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
江西省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法分子会谎称自己能拿到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之类,诱骗考生和家长。并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还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此外,还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将来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进行诈骗。
江西省高招办相关人士提醒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可以从是否满足以下“四项要求”来判断:一是高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下达并经省级招办公布、按规定程序执行;三是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四是高校录取必须通过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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