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2011年招生加分条件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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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2011年招生加分条件明细

特招加分条件(可在高考分基础上再加5-15分)

一、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称号须在高中最后一年内获得;

二、获得个人奖项得奖者 (可分为以下分类),奖项须在高中最后三年内获得;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

3.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获得者

4.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获得者

5.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7.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等奖获得者

8.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二等奖获得者

9.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等奖获得者

10.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二等奖获得者

11.全国中小学计算器制作活动一等奖获得者

12.全国中小学计算器制作活动二等奖获得者

13.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中获奖者

14.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三、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者/国家二级运动员或省一级运动员称号者,称号须在高中最后三年内获得;

四、具有音乐类特长生(只限乐器),报名学生须提交有关奖项及证书,以及附上约 5-10分钟个人乐器表演光盘一张(音乐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可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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