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学生就学负担,我省教育部门出台规定:5年内,除国家另有规定,各级各类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涨价。
据悉,我省07年建立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后,基本保证了这类学校学生顺利就学。08年,我省继续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全省投入资金8亿多元,覆盖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的27%左右,完全保证了每一名贫困学生的就学需求。
教育部门再次重申,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今后5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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