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2008年贵州省大中专学校各类资助金额共计将达到8亿多元。
高校资助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五个项目,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5000元、5000元、2000元、6000元;中职资助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750元。
据贵州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办主任周忆江介绍,2007年,贵州高校首次有784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61976人获国家助学资金资助;27303人获国家助学贷款;6316名以考入省外高校为主的贫困新生活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267所中职高校的254724名学生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同时,贵州省首次有263所县镇以下普通高中学校中的10549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2007年,全省各类资助金额共计4.33亿元。
2008年,贵州将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贵州高校将有442名大二以上优秀学生获国家奖学金;7251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二以上优秀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预计有67625人获国家助学资金资助。全省高校受资助学生将达到76518人,占在校学生的27%。还将有50000人获国家助学贷款。2008-2009学年春季学期,全省267所中职学校已有215373名学生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面达中职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95%以上,秋季资助面也将达95%以上,全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预计达4.22亿元。全省大中专学校各类资助金额共计将达到8.53亿元。
为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还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奖、贷、助、补、减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垫付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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