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生入学在即,14日,贵阳市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新生学籍管理。各学校不得接受贵阳市范围内学生的借读、代培手续,未按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规定招收的高一新生,市教育局不认可其学籍。
教育局强调,贵阳四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2008年秋季招生未经网上录取的学生,和未经批准自行扩大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审核学籍。2007年起试行网上录取后,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不予保留学籍到贵阳市其它高中借读。
各学校也不得接受贵阳市范围内学生的借读、代培手续,未按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扭生规定招收的高一新生,市教育局不认可学籍,学生不得参加贵阳市组织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毕业后市教育局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另外,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也不得为其他学校代办学籍,如果违反规定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产生严重后果的会被停止普通高中招生资格。
据了解,普通高中实行有条件转学。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2009、2010届高中学生,给予备案登记,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学生应回到转出校继续就读。
若该转学生未回转出校就读的,转出学校保留其学籍至下一学期,若仍未回原校就读的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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