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在促进教育公平、实施阳光招生、方便服务基层等方面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承诺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择校的前提下,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含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免费入学。在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后,所有适龄人员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完善助学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上不起大学。
在实施阳光招生方面,严格执行高考录取政策,实施本科一批次完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和各语种各批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完善新疆招生网、“新疆招办”新浪官方微博等平台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咨询服务功能,开展接待站现场受理咨询服务,继续做好自治区招办普通高考一号(0991—8750000)多机专线电话服务和成人高考(0991—8752001)咨询专线电话服务,确保考生和家长及时、快捷、有效获取信息。
新疆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公布监督电话:0991—7606086、7606199,来信来函请寄:乌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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