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自治区规定,从今年起,新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评聘合一”,受聘年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一律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自治区教育厅表示,此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评代聘,实行指标管理,注重学历、资历,讲究论资排辈,不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师的管理使用。
从今年起,凡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大中专院校、教育机构,均须提供本单位的岗位使用情况说明,各教育行政部门和机构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超出自身权限和人社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须提供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级别职务最低受聘年限内的考核结果,并满足近3 年考核在合格以上。新参加工作的本科毕业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生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只需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以上证明材料即可。
2017 年之前,在高等专科学校、“ 升本”不满5 年的本科院校和乌昌地区以外电大系统任教的教师,参评时课题条件可降一级作要求;在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任教的教师,课题条件也可作降一级要求。职业学校教师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规定必备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资格证书,可暂作优先推荐、评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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