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统考办字[2009]2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州、市要大力加强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仍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中第六条规定执行。考试有关信息考生还可上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浏览。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征订及培训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
一、报名工作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间为2009年5月3日---5月31日。
4、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6、考生携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单位人事部门及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7、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09年6月10日-6月2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考试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5日(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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