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及传染病高发季节。3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向全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全疆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预防工作。
据悉,全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预防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和传染病流行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责任制。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食品商店的检查督导工作。主动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食品企业(包括餐饮、食品商店、食品加工点)、家庭小饭桌等的检查。对卫生安全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另外,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疫情,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治机构报告。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要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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