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新疆考生和家长关注的《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月26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与去年相比,2007年我区高考招生工作体现四大变化。
首先,与去年相比,2007年的自治区招生规定更加突出为考生着想、为考生服务的精神。
2007年自治区招办要求,各地招办和高校要尽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同时,建立为所有考生提供查询服务和确认本人合法录取结果的有效途径。
其次,2007年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中的照顾对象更广,如在高考录取中,对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农牧民或取得光荣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实行加10分投档。2007年自治区招办首次规定,在我区有招生计划的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发布,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另外,从2007年起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少数高等学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自治区招办主任韩春玺说,2007年我区高考首次实施网上阅卷,招生录取按6个批次进行,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全部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目前,2007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结束,预计2007年报考人数达16.4万,为历年之最。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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