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上半年)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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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上半年)报考简章

一、考试报名时间、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04年9月1日至10日进行当2005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报名。

2、2004年10月20日至30日进行2005年1月中英合作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中英合作专业考试仅设兰州考点,兰外考生届时可在兰州市自考办报名)。

考生务必注意当地自考办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贻误!

(二)报名地点:各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5年4月16日、17日两天(中英合作专业考试时间为 2005年1月14日至16日三天)。

(四)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二、报考条件、手续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市、州、地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手续。

首次报考本科(本科段)的考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自学考试专科尚缺一门、两门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本科段)相应专业,但在办理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生按专业分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门或数门课程。

(四)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取得某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可向市、州、地自考办申请免考相同课程。

(五)以下专业均为委托开考专业,只接受委托部门集体报名:

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统计、律师、林学、农学、果树、林业生态环境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监所管理、经济学、小学教育、餐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与分析。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05年上半年起开考,并同时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考试计划等有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自学考试报,、查询甘肃自学考试信息网或向当地劳动统计部门咨询。

2004年11月起,实施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考试,详情请与省机械工程学会联系,联系电话:0931-8822823,8889292;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208号。

(七)护理学专业新生报考条件: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八)小学教育专业(专科)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九)报名费、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字[2001]130号、甘价费字[2002]132号和甘价费字 [2001]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科的专业课程每科次 100元);

2、中医、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3、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设计)每人只缴报名费10元,课程实践考核每人每科次缴报名费考核费 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院校缴纳。

4、新考生报名时,需一次性缴纳电子档案信息费20元/人(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费用已包含在电子档案信息费中,不再另行收费)。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表四。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二级 FOXBASE 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四、注意事项

(一)按上级卫生部门通知,自2003年上半年起,中医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已参加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并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完成学业的过渡期为3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自2004年4月开始,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停止接受新生报名,课程安排一轮后,于 2005年4月停考。

(三)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及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仅兰州设点考试。计划、报名及培训等事宜请与省烹饪协会联系。地址:兰州市天水路 7-9号;电话:0931-4995041。

(四)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五) 考生报考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并查对《甘肃省自学考试须知》中该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

(六) 考生可凭一张准考证(新系统)在本省内异地报考,但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

(七) 考生必须凭"二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进错考场、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八)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寻呼机、移动电话、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论处。

(九)根据《关于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考办字 [2002]49号)文精神,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分别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地区自考办审验计算机、英语等级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十)自2003年3月报名开始,全省统一实施首考课程报名同时购买或预订教材的办法。考生可到当地自考办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辅导资料等。

(十一)省自考办网址:http://www.steogs.edu.cn,欢迎广大考生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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