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高考[微博]招生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针对现行考试招生制度下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能够对学生中学阶段的全面发展状况进行客观及时的观察、记录、分析,同时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清华大学[微博]招生办[微博]主任于世洁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尽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有要求,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但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
针对这类问题,意见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每个方面的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然而,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往往由教师“突击”完成,学生的个性特长很难得到充分展示,对高校录取招生的参考意义有限。
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大家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让“学生考评”经得起“考评”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出台,意味着这两项改革离现实越来越近了。
改变目前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模式和唯分数论的录取办法,符合育人规律,人们盼望已久。但是真到了实施阶段,各种忧虑和担心也更加清晰地浮现出来。公众主要担心考试和评价能不能保证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公平性,担心综合素质评价为特权和腐败所侵蚀。
这些改革因为与高校招生建立起直接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讲,每次学业水平考试都有“小高考”的味道。搞得好,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择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在考试命题方面,由省级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的体制已定,但绝不意味着事事都由命题机构说了算。比如,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都必须避免部门内部消化和“近亲繁殖”。对于试卷评估和分析,则应由行业内有信誉的第三方评价组织进行,避免命题者自说自话。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更要客观直面目前社会整体的诚信水平,最大限度地铸造有利于提高科学性和诚信度的评价体系。必须从公正性出发,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并执行好制度,从而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在这样的有效监督之下,学校更有动力保障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从而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撑。比如,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需要社会机构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场所并提供更多专业帮助;学生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调查,也需要社会提供机会和安全保障。评价的公正性,更需要专业组织和广大父母积极而理性地参与和监督。
两项改革举措,都面临实践的全新挑战。避免因战线长而出乱,对于改革执行者是严峻考验。一起直面挑战吧,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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