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中普通生源招生计划8760名:文史类3488名(本科2283名,专科1197名,预科8名),理工类5272 名(本科2895名,专科2367名,预科10名);部队生源招生计划300名:文史类40名,理工类260名,全部为本科;对口高职和2(3)+2招生计划1017 名,全部为专科。
特别提示: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 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从2007 年起,招生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考生应依据招生计划类别,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避免盲目填报。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考生的志愿表(卡)一经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一律在本人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填报、采集志愿。
3、高考志愿分提前录取(分本科、专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主要是区外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主要是区内一般本科院校)、第四批(生源相对较好的专科、高职院校)、第五批(专科、高职院校)。
4、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音乐专业;(5)美术专业;(6)体育专业;(7)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每个考生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学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
5、报考对外经贸、海关、外语类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报考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体能测试;报考部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军检;报考海关院校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加试。
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6、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只招少数民族。民族院校以招少数民族为主。
7、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限报考生不得报考下表所列56所院校。个人误报,后果自负。
具体招生计划 请看《西藏商报》5月15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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