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会力助困难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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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会力助困难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2010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利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等资源,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获得培训、实习的机会和优先推荐就业等。

《通知》规定,各级工会要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单亲女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农民工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建立就业帮扶档案,通过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等手段,为其提供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一条龙、一对一”全免费服务。

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邀请业内专家、知名校友和企业负责人等进行推介活动,积极与行业内的企业合作培养毕业生,并为签约学生提供基本生活费。

进一步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增加见习工作岗位的提供数量。通过工会与见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意向书,及时向就业基地推荐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的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或培训基地与企业联合等多种形式,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职业(执业)资格培训。

利用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等优势,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构建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争取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开展项目引导、资金支持、专家指导等公益性服务,并进行系统的创业教育培训。

对符合贷款条件、接收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就业总人数20%的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由工会按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或借款,给予就业岗位经济扶持。

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生源地工会从帮扶资金中给予资助,用于补贴他们求职过程中的交通、培训、食宿、职业介绍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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