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8日决定,从2010年秋季开学起,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学费。
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说,从2010年秋季开始,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在校生数的25%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收取他们的学费。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前已经收取学费的,学校必须尽快通过银行卡退还学生。
为了防止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经费运转困难,自治区政府决定,按照每位学生每一学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
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为9.25万余人。据测算,实施这项政策后,宁夏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学费总计达31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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